23du 发表于 2011-11-12 14:19:52

论坛日志:全站回复@功能上线.与微博@功能完全一样

论坛与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17点,正式添加@ID的即时召唤功能。
与此前的“短消息”以及“@功能”相比,目前的@功能相对而言较为完善,使用快捷,召唤方便。新功能的添加给广大新老用户带来欣喜的同时也给部分用户带来了一些困扰,经过测试,以下就@ID的即时召唤功能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及相关说明作详细介绍,便于论坛用户尤其是“@新手”使用,今后遇到此类问题,欢迎各位积极提出疑问和补充。
一、适用范围:   1、想在帖子中间涉及到某人的时候并希望其本人知道的时候,使用@ID的即时召唤功能较直接有效;   2、希望某人或者多人看到某一篇帖子,使用@ID的即时召唤功能较直接有效;   3、纯属幽默娱乐。
二、使用方法:   在帖子中(除标题外)编辑“@+召唤人ID”,去掉“+”号发表后,该被“召唤”的ID人即时收到消息提醒。   
(1)召唤某一个人:   直接输入 @ID   (2)召唤多个人:   1、连续输入@ID”如连续输入@ID1@ID2;   2、或者在第二个@前加一个空格;   3、每个召唤单独列为一行,即在被@的ID后面直接一个回车键空行即可
   
三,相关说明:   1、@和ID之间不能有空格,且@是英文输入状态下的@,否则召唤失败;   2、ID不能出现错别字、谐音字,或者单词拼写错误等现象,ID中出现字母的时候,分清字母大小写,不需要加该ID的昵称,总之,请正确完整的拼写ID,否则召唤失败;   3、当召唤某个或者某些人完成的语句后面仍需要出现其他汉字的时候,在最后一个被召唤的ID后面加一个空格,然后再继续输入后面的文字,否则召唤失败;   例如,要输入“23du请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并希望ID:23du 本人能看到这个消息,在“@23du”后面加一个空格,然后输入“请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即可完成。   4、以上所有“”号内的@功能之所以未显示召唤状态,是因为有“”在外面起了作用,由此可见,使用@召唤功能的时候,不能外加任何辅佐符号,否则很容易召唤失败。   5、此说明经过测试,查看测试原文内容以及相关传送门请点击:测试   6、@功能的开发是建立在论坛会员的积极建议下,在管理员努力攻克更新技术难关才得以成功实现,请珍惜这一成果,切勿利用此功能对其他会员进行恶意骚扰,论坛任何会员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一旦管理团队接受到用户投诉且经过鉴定为恶意召唤,将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请会员们慎行;   7、由于Discuz!7.2版本身存在的部分缺陷,@功能难免有不足之处,但目前Discuz!7.2版的论坛能做到如此功能,不仅仅是对Discuz!7.2版的一个创新,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进步,不足之处还请大家见谅,我们将继续努力,希望能继续广泛接受论坛会员的积极建议,将此功能进一步完善;   
8、有任何疑问或者希望补充的,请联系站长QQ:712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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